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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程控制系统是为了维护过程组合(人、机、料、法、环)的稳定,确保其能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一个不断反馈过程信息,并据以进行控制或改善的系统。
过程控制系统主要由四个基本构成要素组成:①过程; ②过程性能信息;③ 对过程采取措施;④对输出产品/服务采取措施。
管理人员于事前针对产品与生产/服务过程的特性(如规格、质量、循环时间、进给速率、周转时间、延迟以及中止的次数等)进行界定,并于生产/服务过程有系统地收集与分析相关特性表现记录。若特性确为该生产/服务过程与产品特性的表征,且生产/服务过程中收集的记录确实可信,则管理人员可以从中得到生产/服务过程是否处于稳定状态的信息,也就是过程的声音。
当生产/服务信息表达过程处于非稳态的失控状态时,管理人员必须及时、准确地采取措施以纠正当前的制造过程或制造过程的输出(产品或服务),否则过程控制系统处于无效状态,在整个控制系统中,所收集的信息也将形成另一种形态的浪费。
(三) 对过程采取措施。
当过程控制系统中的过程信息表明制造过程处于非稳定时,对重要的过程特性采取措施,避免它们继续偏离目标值。保持过程的稳定性并保持过程输出的变差在可接受的界限之内,而不是等到不合格品产生时才采取措施。
对过程采取的措施,包括改变操作(例如:操作员培训、变换输入材料等)。或者改变过程本身更基本的因素(例如:设备需要调整或修复、环境温度或湿度需调整等)。采取相关措施后,应监测采取措施后的效果,如有必要还应进一步分析并采取更佳的措施。
(四) 对输出采取措施。
对输出采取措施指从已经生产的产品/服务中进行检测或修改不符合规范的产品或服务。它属于对过去的纠正,将会影响制造过程未来的输出。
对于非稳态的制造过程采取措施,如果仅限于对输出产品/服务进行检测或是对不符合规范的产品进行纠正(如返工、调整、报废),临时措施的效果往往是不经济的,而应该分析发掘过程中的根本原因而进行纠正。